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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 湖南省衡阳常宁市城区有一栋自建房(商住用途),房屋共建1-7层,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按照当下规定需明确商业和住宅到具体层数和面积,本人准备将1-6层办为商业性质的不动产权证,将第7层办为住宅性质。请问,这样的商住房子第1-7层能够通过消防验收开办酒店吗?
您好,请咨询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请问新、改建的酒店、公寓项目,面积约3000-4000平方米,是否需要进行二次消防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