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指导全省消救援机构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制定了《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2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省消防救援总队,邮政编码:410006。(注明为:《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改意见)
二、将修改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hnxffzc@163.com
附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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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熊泊宇
来源:湖南消防“中央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