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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湖南全省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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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4-22 16:21: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火灾1527起,死亡45人,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3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四项指数二降二升,火灾起数、伤人数分别下降34.1%、33.3%,死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上升25%、3.5%。发生较大火灾2起,死亡8人,直接财产损失16万元。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698次,出动消防官兵31238人次,出动消防车4543辆次,抢救被困人员720人,疏散人员3060人,抢救财产价值1.1亿多元。 一、火灾主要特点 1、亡人火灾事故有所上升,长沙火灾死人突出,火灾死亡人员主要为老幼病残的弱势群体。全省共发生人员死亡火灾31起,死亡45人,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0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亡人火灾起数上升了24%,死亡人数上升了25%;全省长沙火灾死人最多,共发生亡人火灾5起,死亡12人,占全省亡人火灾总数的16.1%,占死人总数的26.7%,2起较大亡人火灾均发生在长沙,其次是湘西发生亡人火灾5起,死亡8人,邵阳、张家界、益阳、郴州、怀化等5市各发生亡人火灾3起;据统计,火灾中死亡的45人中,老幼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共29人,占死人总数的64.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共19人,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共9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卧床病人等共13人。 2、城乡居民住宅火灾频繁,人员伤亡突出,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全面下降。全省共发生城乡居民住宅和宿舍类场所火灾961起,死亡37人,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802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62.9%、82.2%、100%和34.6%,有26起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在该类场所,占亡人火灾总起数的83.9%。引起居民住宅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气,有518起,占住宅火灾总数的53.9%,其次是用火不慎,有288起,占住宅火灾总数的30%;全省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185起,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301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12.1%、6.7%、13%,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死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下降了34.2%、50%、9.1% 3、电气、用火不慎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烤火不慎是导致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1月中下旬,全省遭受了近50年来最严重的冰冻灾害天气,大量供电线路、设施损坏,大部分城市供电极不正常,导致用电、用火不慎火灾事故多发,人员死伤严重。全省因电气原因引起火灾718起,占火灾总数的47%,其中电气线路故障267起,电加热器具使用不当220起,电器设备故障159起;其次为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388起,占火灾总数的25.4%;其他依次为违章操作57起,玩火51起,吸烟43起,自燃21起,遗留火种19起,放火17起;从已查明原因的26起亡人火灾来看,有18起是因烤火不慎引起的,占总数的69.2%。 4、农村火灾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增幅较大。全省共发生农村火灾319起,死亡26人,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42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下降了39%、51.3%,伤人数持平,死人数增加了1倍。 二、较大火灾情况 1、1月22日4时16分,长沙市浏阳市文家市镇居民冯兆纯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20平方米,死亡3人,直接财产损失3万元,起火原因为一楼门面内烤火炉长时间通电,引燃覆盖的棉被着火成灾。 2、2月3日1时20分左右,长沙市宁乡县箐华铺镇四海村洪伦山组杨必兴家因使用电烤火炉不慎引发火灾,过火面积300平方米,死亡5人,直接财产损失1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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