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印发郭铁男局长在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上工作报告的通知
公消[200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 2008年1月30日,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分析了当前消防标准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现将公安部消防局局长、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郭铁男同志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公安部消防局 二○○八年二月二日
抄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各分技术委员会。 各部属消防研究所、合格评定中心、检测中心。 承办人:屈励 校对:马恒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四届三次会议工作报告 主任委员 郭铁男 (2008年1月30日)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向本次会议做工作报告,请各位委员审议,也请与会的领导和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四届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06年以来,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消防标准化工作服务于消防现实斗争、与消防国际标准化接轨的原则,紧紧围绕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和队伍管理开展工作,努力提升消防工作标准化水平,着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消防执法规范化、部队建设正规化和消防装备产业化,为提高消防部队“两个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一、坚持解放思想,大力推进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 一是成立标准规范处,加强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建设。2005年末,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标准化管理,经公安部党委批准,部消防局成立标准规范处,将消防标准管理和工程建设消防规范管理职能从过去分散在不同处室集中到一个工作机构,实现了标准和规范的统一管理。同时,积极报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标准规范处,加强了标准、规范管理工作的协调。此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完成了分技术委员会的换届,并申报了灭火救援、火灾调查、消防通信、消防员防护装备和建筑消防安全工程等5个分技术委员会和12个工作组,目前这些新的分技术委员会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在积极筹建之中;二是修订《消防标准体系表》,科学规划消防标准规范体系建设。针对标准化领域划分不尽合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地位不够突出,标准和规范交叉重复等问题,在原有体系表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新的第三版《消防标准体系表》,送审稿将提交本次会议审查。新版体系表补充完善了消防管理标准、灭火救援标准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体系框架,确定了新的消防专业标准划分体系和标准明细。其中,新版体系表组成部分之一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程防火部分)》,已于2007年初通过审查,并报建设部审批;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消防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制定发布了行业标准《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修订了《消防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建立了标准规范项目立项专家审查机制,要求所有标准规范项目申报立项前必须经过专家评审,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并启动了标准制修订快速程序,对急需的标准规范,标委会专题申请立项,同步开展制修订和审查工作,大大缩短了标准制修订周期,使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四是建立了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补助机制。经标委会多方努力,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设部和公安部科技局、消防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经费补助机制,缓解了制约消防标准化发展的瓶颈性问题。2006年以来,共下拨标准规范项目补助经费1200多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消防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的开展;五是创新了标准规范管理服务模式。针对基层普遍反映消防标准规范资料查找不便、无法适时跟踪采标等问题,委员会及时转变传统管理模式,在公安网和互联网上开设了标准规范网页,及时发布标准规范工作信息,为社会公众和消防部队提供实时的标准规范信息查询服务,实现了由过去静态管理模式向动态管理模式的转变。此外,标委会正在组织开发《消防标准规范数据库》,该数据库将收集、整理我国及ISO等国外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消防技术标准,建立标准规范资料查询和咨询等栏目,2008年数据库将进行试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