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构建和谐警营中的文化思考
|
|
|
| 发表时间:2006-11-16 9:46: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2、氛围不浓,官兵缺乏积极性。近年来,各单位投入了一定的财力、精力加大文化建设力度,但由于不注重分析官兵文化需求和审美情趣的变化,用老眼光研究新问题,导致文艺节目内容老套平淡,文艺节目形式枯燥呆板,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官兵的积极性。这在基层中队突出表现为:“扎堆”现象严重,战士囿于小范围的“圈圈”,不愿参加到集体活动中来。 3、活动时间少,满足不了广大官兵的需求。以防火、灭火为中心任务的消防部队,编制少,任务重,没有多余的精力、时间投入到警营文化建设中,尤其是重大节假日期间,本应是文艺活动的高峰期,但因执勤备战无暇参与,即使有时搞了一些活动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时间一长,广大官兵参与活动的愿望得不到满足,就容易滋生惰性和逆反心理。 五、适应新形势,加快警营文化改革的步伐 针对警营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创新思路,汲取优秀文化模式和内核。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在全社会努力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创新精神。这一科学论断为警营文化改革指明了道路。当前,制约部队文化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思维陈旧,文艺活动年年演,年年不变,“旧瓶装新酒”现象普遍。消防部队的文化建设应放眼社会,虚心学习地方甚至是国外的优秀文化模式,汲取丰富内容,不断扩展文化建设的外延和内涵。通过开展形式灵活多变、内容新颖健康的文化活动,让官兵在美的熏陶中不知不觉提高文化修养和鉴赏能力,帮助官兵正确划清美与丑、高雅与庸俗、文明与落后的界限,自觉追求美好向上的事物。 2、立足实际,继承消防部队传统发扬创新。放眼外部世界,不断加强学习的同时,还必须立足消防部队实际。辩证法认为:“内因才是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对消防部队传统文化的继承和扬弃,不断推陈出新,才是警营文化谋求新突破的内在动力。消防部队走过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其中蕴含的丰富文化因素经过恰当的艺术提升,将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感召力。日常工作中要坚持新闻宣传和文艺节目创作这条主线,注重培养官兵文化特长,发挥文化骨干的作用,把鲜活的模式运用到丰厚的部队文化传统中,警营文化将焕发出勃勃生机。 3、全额动员,营造人人参与的文化环境。今年是消防部队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我们要抓住这一契机,完善软硬件设施,不断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坚持“四个”机制:指导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根据部队的实际情况,将警营文化建设纳入年度计划,适时组织各类竞赛活动,兑现竞赛奖励,调动官兵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需要强调的是,制定警营文化方案要因地制宜,切忌搞一刀切、大一统。 总之,警营文化建设要按照“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指针,以塑造和培育消防官兵价值观念为核心,紧紧围绕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服务这一中心,始终高扬爱国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主旋律,努力培养“四有”官兵,为构建和谐警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这是警营文化建设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
| (作者:文天军)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