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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警营中的文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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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6-11-16 9:46: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得以延续发展的灵魂和血脉,是人类文明的思想火炬和社会进步的保障。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从中可见,作为部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部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全面构建和谐警营产生强力促进作用。 一、建设和谐营文化既是传承民族优良品德的需要,又是消防部队发展的呼唤。 著名学者钱穆先生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从中可见,文化是一个内涵深刻、外延广泛的概念。对于文化的理解,春秋战国时代的儒家就提出了“致中和”的观点。《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儒家从事物关系的角度来追求普遍和谐,认为整个世界的和谐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和而不同”。到了现当代,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江泽民文选》的专题学习,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强调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尤其是在十一五期间,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为当前发展警营文,构建和谐警营,提供了广阔的思想舞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警营文化这支“奇葩”,在部队建设这个“大花园”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熠熠光彩。 2、警营文化在部队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警营文化是消防部队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一整套影响制约部队发展方向,增强部队战斗力、内部凝聚力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构和设施,实质上是警营特有的精神风貌、政治信仰、道德品质、传统作风、价值观念、娱乐活动等的总和。警营文化内容庞杂,意义抽象。概括而言,是指一支部队体现出的精神面貌,它是部队战斗力的外在表现形式。它不是人们片面理解的娱乐文化,而是一种价值观念的系统结构,它潜移默化地灌注于全体官兵之中。江泽民同志曾提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这要求我们切实把文化建设和部队的正规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做好警营文化建设。繁荣健康的警营文化对于提高官兵文化素质、促进经常性管理、稳定官兵思想、提高部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警营文化既有鲜明的阶级性,又体现先进文化的社会性。 1、阶级性。这是由我军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无产阶级军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无产阶级思想必须贯穿于警营文化的意识形态中。新时期的警营文化必须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营文化的阶级性,巩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2、传承性。这是由文化的性质和内涵决定的。当前的警营文化既继承了几千年以来中国儒家传统文化“致中和”思想的精髓,又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上传下承,不断开拓创新,实现新突破。 3、相对性。这是由部队担负任务的特殊性决定的。主要表现在:一是与社会生活存在差异,文化活动的立场、语言、方式方法受到各项规章制度的制约,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与社会接触范围有限,围绕训练、教育开展活动,导致了视野的局限性。 4、群众性。这是我军始终贯彻“三大原则”、“三大民主”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体现。警营文化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注重官兵同乐,服务大众,提升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 |
| (作者:文天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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