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化靖州县县长黄瑜:新录用公务员先任合同制消防员锻炼一年
|
|
|
| 发表时间:2008-6-5 9:08: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近日,怀化市靖州县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上,在听取了消防大队关于招录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工作汇报后,由靖州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瑜提出,经常务会研究讨论后一致通过决议:从2008年开始,靖州县所有符合招录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均先到县消防大队任合同制消防员或文职雇员锻炼一年。这是靖州县政府立足县情、打破陈规,为促进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招录工作健康发展,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而作出的一次有益创新。 自支队启动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工作和市政府出台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招收管理办法以来,靖州消防大队积极筹备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招录工作,大队严格依照国家《兵役法》、《消防法》、《劳动法》、《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招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消防队伍的任务特点,拟定了《靖州县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从招收条件、组织程序、岗前培训、管理教育、工资待遇,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合同协议,岗位职责、权利义务、人事代理、考核奖惩及辞职解聘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就相关事宜多次向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消防大队关于招录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汇报后,在招收对象上,作出了符合招录条件新录用公务员到消防大队任合同制消防员或文职雇员锻炼一年的决定。 根据怀化支队和靖州大队签订的责任状,靖州大队2008年将招录6名合同制消防员和2名文职雇员。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这一决议,靖州大队将对靖州县今年符合招录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按规定集中进行不少于45天的体能、业务技能、思想、职业道德等岗前教育培训。届时,一批朝气蓬勃、年轻力强、素质优秀的县新录用公务员将作为合同制消防员或文职雇员充实到靖州消防大队的防火灭火各项工作中,有力推动靖州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 |
| (作者:熊会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