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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首次表彰消防文职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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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5-22 8:46: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5月20日,湘西支队下发专题表彰通报,表彰过去以来全州消防部队表现突出的消防文职雇员,支队机关文职雇员习剑、吉首大队文职雇员徐燕、龙山大队文职雇员李晓霞、泸溪大队文职雇员许君英等四人受到表彰。 湘西支队由于编制紧缺,警力不足原因,开展了向社会公开招收优秀青年从事消防工作活动,从1996年至今,先后有40余名消防文职雇员应招入队。十余年来,他(她)们大多从事窗口、档案管理、宣传、接待、卫生等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他(她)们绝大多数成长成为业务熟悉、服务周到、热情大方的文职人员,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直以来,湘西支队十分重视外聘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根据《湖南省消防部队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多次专题研究外聘人员的聘用、使用与管理,认真落实总队指示精神,强力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进程。一是制定系统的聘用管理制度。根据总队的管理办法,由支队后勤处结合支队实际起草制定支队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拟定用工合同。以制度、规章约束人,以规章、制度创效益,确保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二是严把入口关。在人员招聘程序方面,要按照调查论证、拟定方案、身体检查、岗前试用、签订合同和监督管理的程序,选定身体健康、业务素质强、工作积极、中专以上文凭和取得相应资格的社会有志人士,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三是严格各项工作考评。工作中,要制订相应岗位考核标准,量化管理,责任到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民主测评,对聘用人员从思想品德、业务技能、受岗敬业、工作实绩、设施管理、个人卫生、勤俭节约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其经济利益挂钩,依法建立管理制度,规范聘用程序,保障合法权益,提高后勤保障质量,确保社会化保障工作健康运行。四是依法维护外聘人员的权益。 |
| (作者:艾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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