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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贺新率队督察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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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5-16 8:24: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5月14日下午,益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贺新率领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全市4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督察。 每到一处,贺副市长都认真询问单位基本情况、存在哪些重大火灾隐患、当前整改工作进行得怎么样了。同时,还叮嘱隐患单位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要确保在整治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对于陪同检查的县市区负责同志,贺副市长要求他们一定要督促隐患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做到保证不留一处火灾隐患,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月15日上午,在市政府十二会议室召开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督办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贺新,市长助理彭建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正才,市政府副秘书长袁和平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单位负责人,桃江、资阳、沅江、南县分管消防工作的区、县(市)长,消防大队长。会上四个区、县(市)长代表隐患单位汇报火灾隐患的前期整改工作。接着袁和平副秘书长宣读市人民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责任状,贺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市)长签订了责任状。最后贺市长作了重要指示: 一、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区、县(市)分管消防工作的区、县(市)长,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今年市奥运年,维护好社会稳定与抓好安全生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贺市长还传达马勇书记关于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安全生产的“两个确保,四个不允许”。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是明确区、县(市)长的责任;二是明确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三是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落实整改措施。四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按市政府责任状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没有整改到位的,将依法顶格予以行政处罚。对有责任的区、县(市)领导,要进行行政问责,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后,验收人员必须签署意见,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要举一反三。各区、县(市)要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范围不应局限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下决心整治火灾隐患,不能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赌注。 |
| (作者: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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