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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消防计划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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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4-28 9:30: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奥运年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部队和社会面双稳定,株洲支队决定4月至12月在全市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工作方案已经出台。 支队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支队军政主官任组长,司、政、后、防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联络及督查验收工作。 综合治理的工作内容为:(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及文物古建筑等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活动,推动落实火灾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夯实社会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二)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教育,部队“四个秩序”正规,官兵组织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强;贯彻执行《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司驾人员的管理教育,规范用车管理,无因车辆责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无严重以上行政责任事故。(三)严格执行灭火救援相关规定,落实救援组织指挥程序、装备器材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强化接警出动、行车途中、火情侦察、战斗展开等各个作战环节的安全管理,无因指挥失误造成的人员伤亡;突出实战安全训练,熟悉车辆装备操作应用,掌握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规程和安全行动要求,合理安排训练内容、强度和时间,强化训练时的安全保障,无因组织不力造成的人员伤亡。(四)加强经常性的法纪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四个严禁”;抓好经常性的管理,突出抓好小散远直单位、“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的管理,官兵法纪观念强,无突出警民纠纷事件,无违反党纪国法案件,无刑事犯罪案件。工作步骤分为动员部署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总结讲评阶段。 《方案》要求,一要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层层动员部署,切实把广大官兵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支队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形成上下齐心协力抓安全的浓厚氛围。二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综治效果。各地要坚持把综治工作作为部队建设和社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和渗透于各项工作中,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各项任务和日常生活中,把确保安全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前置条件和最终目标。要加大对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同时,要实现安全工作和业务建设同步发展。三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对问题多的环节要明确专人,研究对策,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四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综治责任制,把综治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综治工作考评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实绩档案,与个人晋职晋衔、立功受奖等挂钩。 |
| (作者:谢 宁 彭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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