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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凤凰县保护古城办公室为千年古城解决消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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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7-6-1 9:45: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地处湖南西部边陲的凤凰县系国家级贫困县,于2001年12月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我国第100座历史文化名城,该县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8处,州、县级的有85处。古城区重要街道面积和重要文物古迹面积为70000平方米,现有常住人口18900余人,被批准为历史名城后,古城的消防安全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做好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不仅引起了省、州消防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引起了公安部消防局领导的关注,2002年8月,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李世雄少将在视察湘西时,对凤凰、王村等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状况深表忧虑和担心,告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消防部门的同志,做好古城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一定要尽快研究出台古城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古城平安。 2004年3月2日,凤凰古城东正街38号居民房发生火灾,当时正值两会期间,引起了省、州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3月4日,国家稳定办指示,要求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湘西州消防支队深入凤凰查看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为了切实做好古城消防安全工作,凤凰县成立了保护古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研究出台10项强硬措施,确保古城安全。 一是成立消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开展地毯式火灾隐患大排查。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消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公安、消防、建设等相关部门抽调查精兵强将组成三个火灾排查工作小组,对古城区进行火灾隐患大排查。 二是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构成齐抓共管格局。严格落实《凤凰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古城消防工作实行责任分解,强化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意识。编发了《凤凰古城消防知识手册》,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了《古城消防》专栏。 四是整修木质建筑,提高耐火等级。决定对年代久远、腐朽成危房的木质结构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整修。 五是全面改造旧电器线路,规范生活经营用电、电气、用火。对陈旧老化的电器设备、电源开关和临时乱拉乱接的线路,责成电力公司负责排查整治,规范管理。 六是继续改造消防管网,加强消防给水建设。年内铺设、改造消防管网6000米,安装消防栓100个,实现消防管(栓)铺设网络化。 七是搞好路面消障,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在古城区内道门口、沈从文故居、北门、东门、虹桥等著名景点路段增设便于消防车通行的斜坡;严禁摊位摆放超出建筑物外墙;加快南门城楼城墙的整修进度,尽早开通南门处消防车通道。 八是设置消防监控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扑救。选取适当监控点,对古城区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控,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扑救。 九是成立消防巡逻队,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成立了4支夜间打更巡逻队和5支志愿消防队,协助公安、消防开展工作。 十是改善消防装备,提高部队战斗力。在2003年已购置60万元消防设备的基础上,2004年又投80万元购置了1台斯太尔王大功率供水消防车,2005年又购置了5台手抬式机动泵和大量常规消防器材,进一步提高处置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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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唐仕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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