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检查组充分肯定长沙市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
|
| 发表时间:2006-7-11 15:37:00 来源: |
| 7月4日至5日,省政府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检查组一行6人在省安监局副局长严寅初的带领下,对长沙市2003年10月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成员单位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的同志认真抽查了对长沙市范围内矿山、交通、消防、建筑工程等行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在对2005年长沙市“4.2”芙蓉区妙香面包屋重大火灾和“9.26”晓园电器城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抽查后,检查组一致认为这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在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身亡的情况下,依法对相关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处罚以及党纪政纪处分,并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管理责任单位实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通过责任追究,教育并警示了有关人员,增强了社会各单位、个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尤其是市政府能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制定并落实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了各项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自2005年9月26日至今近10个月来,长沙市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火灾事故,2006年火灾亡人数为零,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为长沙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刘 涛)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