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王静已向警方自首,共有12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被刑拘12名人员,全部为“舞王”俱乐部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楼面部长、销售部长,此外,还包括事故发生时现场表演的一名演员、两名电工和数名服务人员,尚没有公职人员。
据有关部门调查,“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 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火灾发生后,王静逃走。
有消息人士称,经警方调查,“舞王”俱乐部有两个股东,其中法人为王静,41岁,湖南人;另外一个股东是王静的前夫张某,其为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民警,目前在海口出差,涉嫌在“舞王”俱乐部有股份。
被刑拘的12名犯罪嫌疑人(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公布)
王静,女,系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董事长。
卢敬煌,男,系舞王俱乐部总经理。
洪光明,男,在深圳市长沙从事建筑工程工作,系舞王俱乐部法人代表王静的亲属,协助管理。
谢艳辉,男,系舞王俱乐部副总经理。
申文斌,男,系舞王俱乐部节目总监。
洪艳梅,女,系舞王俱乐部楼面经理。
江宏治,男,系舞王俱乐部营销部长。
颜友国,男,系舞王俱乐部内保副队长。
尹兴祥,男,系舞王俱乐部吧台主管。
王海峰,男,系舞王俱乐部电工。
杨懂祥,男,系舞王俱乐部电工。
张伟,男,系火灾事故中的焰火节目表演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