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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鹤城:积极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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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5-13 11:17: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根据湖南省消防总队《关于切实做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公消[2007]45号)精神,鹤城消防大队从4月份开始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重点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近年来,鹤城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的问题日益突出。由于这些场所基本没有投保公众责任保险,而发生火灾后经营单位又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是一些火灾涉及群体利益,赔偿金额巨大,如果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据此,鹤城消防大队引起高度重视,深入所辖区域的重点单位积极宣传认识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目前大队工作重点是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日常业务工作,督促引导辖区内的单位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其预防和抵御火灾危害的能力。通过广泛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宣传,提高社会单位、业主保险意识和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认识程度,增强参保的积极性。至今为止,国贸家庭宾馆、豪门KTV、快活林KTV等数家单位已积极投保,宣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深入的宣传工作中,大队不断探索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新途径,促进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发展,以保证大队按时、保质完成《2008年全市消防监督工作量化一览表》中火灾公众责任险的任务。 |
| (作者:戴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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