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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辰溪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普及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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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8-4-3 8:52:00 来源:湖南消防网 |
为了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平安辰溪”建设,根据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痛字[2006]34号)和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公消[2007]45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普及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近期,辰溪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辰溪支公司联合下发通知。 辰溪县消防大队制定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成立了辰溪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福初任组长,县消防大队教导员杨再清、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辰溪支公司总经理邓文明任副组长,其他保险主体代表为成员。 《通知》中对工作提出了三个要求:一、加强配合。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全县的火灾保险工作,要加强配合、分工负责,耐心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强管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由于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在承保时必须做到有专门的队伍、专业签单收费。共保单位和促进工作组必须严格遵守共保协议,按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共保体外出单,严禁索取手续费用,严禁扰乱正常秩序,否则按共保协议予以严肃处理。三、加强宣传,积极、主动、热情服务。目前,全县保险意识还不高,特别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还是初步推广期,共保公司应发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主力作用,积极、主动、热情地为承保单位服务,使全县社会单位理解、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 |
| (作者:万星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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